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校安工程给水与消防管网建设工程 已经学院党委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学院自筹 ,招标人为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并采用随机抽签法方式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枫亭镇蔡襄北街1999号 ;
2) 工程建设规模: 详见施工图纸 ;
3)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
4)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校安工程给水与消防管网的施工建设,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说明 。
5)工期要求:总工期: 20 个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在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网上(http://www.fjmzw.com/)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2012 年 11月 21 日至2012年 11 月 28 日,每天上午8时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00 分至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学院26号楼一层后勤管理处领取。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中标价按2012年7月信息价的预算价下浮16%确定,其中,消防设施工程下浮率为14%)。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壹 万元及以上。对参加该项目投标而未被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对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11月29日下午15时整。
2)开标地点: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6#楼信息楼六楼会议室。
8.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请自行勘探现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仙游县枫亭镇蔡襄北街1999号
电话:0594-7658091 传真: 0594-7692626
联系人: 许老师、王老师 。
投 标 须 知
1.招标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校安工程给水与消防管网建设工程
1.2 建设地点: 莆田市枫亭镇
1.3 建设规模: 详见图纸
1.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5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校安工程给水与消防管网的施工建设,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说明 。
1.6 资金来源: 学院自筹
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
2.1本招标项目的定额工期为 / 日历天,招标人要求招标工期不超过 30 日历天。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 2000 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招标人按每日 / 元奖励中标人。
2.2招标项目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 合格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福建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2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3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先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请自行勘探现场。
7.分包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8.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招标人在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网上(http://www.fjmzw.com/)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2012 年 11月 21 日至2012年 11 月 28 日,每天上午8时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00 分至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学院26号楼一层后勤管理处领取。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10、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按时年审、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按时年审、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按时年审、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此项);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此项);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
11、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结算总价的80%,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再付款至结算总价的95%,其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六个月过后验收合格支付。
1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评标的原则和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随机抽取法 确定中标人。工程的发包价=单项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本项目的下浮率为16%(其中,消防设施施工下浮率为14%)。
授予合同
1.签订合同
1.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开标后3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2中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1天内进场施工。
1.3中标人不按期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2.履约担保及质保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